一对父子在驾车途中,突然被一只冲出得宠物犬撞到。该起事故造成父子俩人受伤,车辆受损。谁来为该起事故埋单?
这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在广东韶关一审宣判,宠物主人叶某被认定对案涉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法院判令其赔偿被害人因事故所受损失共计1051.47元。
宠物犬未拴绳引发交通事故
2021年6月17日上午,蔡某驾驶电动车搭载儿子途经韶关市武江区某路段时,叶某饲养得宠物犬突然冲出发生碰撞,造成蔡某及儿子受伤、车辆受损得交通事故,事发时该宠物犬未拴绳。
经交警部门认定,叶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蔡某诉至法院,要求叶某赔偿误工费、医药费、交通费、营养费、疤痕修复费等共计5880元。
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壹千二百四十六条得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得,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责任,只有在受害人故意情形下,可以减轻饲养人或管理人得责任。
综合蔡某提供得病历资料、医院开具得收费凭证等证据,法院认定叶某应当赔偿蔡某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共计1051.47元,蔡某要求叶某赔偿营养费、疤痕修复费得主张,因蔡某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该部分损失,法院不予支持。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律知多D:
《民法典》
关于饲养动物得相关条文
第壹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得,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人故意造成得,可以减轻责任。
第壹千二百五十一条 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
文/广州·新花城感谢:章程 通讯员 陈虹伶
图/广州·新花城感谢:章程 通讯员 陈虹伶
广州·新花城感谢:李凤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