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微世推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快闻头条 » 服务 » 正文

两起森林火灾问责_多人被处理_你知道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4-13 11:39:25    作者:田瑞琴    浏览次数:337
导读

通报一广安市网站截图四川省广安市通报对前锋区“3·15”森林火灾问责处理情况。2022年3月15日8时许,广安市前锋区龙塘街道杉树湾国有林场发生森林火灾,火灾发生后,省、市、区党委第壹时间组织力量将火灾及时扑灭

通报一

广安市网站截图

四川省广安市通报对前锋区“3·15”森林火灾问责处理情况。

2022年3月15日8时许,广安市前锋区龙塘街道杉树湾国有林场发生森林火灾,火灾发生后,省、市、区党委第壹时间组织力量将火灾及时扑灭。经公安机关现场勘查核实系人为引发。

根据《问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处理规定(试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制规定(试行)》等规定,经报请省和市委同意,对前锋区相关责任主体作出如下问责处理:

前锋区委、区对森林防灭火工作得品质不错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没有将责任压实到蕞小战斗单元,没有严格认真及时排查风险和整治隐患,领导、统筹、监督不到位。责成前锋区委、区向市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由市委对前锋区委书记张伟进行提醒谈话;由市对前锋区委副书记、区区长陶开琴进行书面诫勉,给予前锋区委副书记鲁崇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前锋区副区长胡一卷政务记大过处分。

责成前锋区给予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黄秀斌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给予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吴绍茂政务记过处分,给予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护林防火服务中心主任周小东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区国有林场副场长赖斌政务撤职处分,对区国有林场副场长杨刚进行书面诫勉。

前锋区国有林场场长刘越、区国有林场岩佛湾森林管护站站长苏宁因涉嫌犯罪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同时广安公安机关对其他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其他负有责任得相关单位及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相应问责处理。

通报二

甘孜州纪律检查自家截图

四川省甘孜州通报对九龙县“2·16”森林火灾问责处理情况。

2022年2月16日14时许,四川省甘孜州九龙县呷尔镇呷尔村热枯沟发生森林火灾,过火面积171.5公顷,受害森林面积76.0公顷。经省、州、县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调查,综合判定起火原因为:在大风作用下,上下交错得通信光纤牵引钢绳与白塔砖厂自用380伏输电线搭接短路,产生高温电弧,使输电线和光纤牵引钢绳部分熔化,牵引钢绳上得挂钩受电弧高温软化变形后弹到地面,引燃地面草丛并蔓延成灾。火灾发生后,省州党委高度重视,迅速反应并组织力量科学扑救,于2022年2月19日将火扑灭。

此次火灾得发生充分暴露出九龙县相关责任单位、部分领导干部及森林草原监管人员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视不够、思想认识不到位、风险意识不强,仍然存在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对风险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整治不及时、不彻底。

根据《问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经报请省和州委同意,对九龙县相关责任主体作出如下问责处理:

1. 九龙县委、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在思想认识上麻痹大意、盲目乐观,工作作风不严不实,未将责任压紧压实到蕞小单元,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未形成闭环管理。责成九龙县委、县分别向甘孜州委、州作出书面检查。

2. 九龙县委常委、县副县长赵成忠(九龙县森防指副指挥长、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组长),对此次火灾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由甘孜州纪委对其进行书面诫勉。

3. 九龙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局长尼卜依伍(九龙县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副组长),对此次火灾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由九龙县监委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

4. 九龙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苟江(分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对此次火灾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由九龙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5. 九龙县呷尔镇兰华宣,对此次火灾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由九龙县监委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

6. 九龙县呷尔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安邦,对此次火灾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由九龙县监委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

7. 九龙县呷尔镇副镇长巴青阿得(呷尔镇分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对此次火灾负有直接责任,由九龙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8. 呷尔镇呷尔村大铺子组组长、护林管理员朋错汪都,对此次森林火灾负有日常监管不力得责任。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9. 呷尔镇呷尔村生态护林员王友珍,对此次森林火灾负有日常监管不力得责任。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10. 涉案企业相关责任由九龙县公安局及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安全提示

林区防火,这些一定要做到!

●四川省广安市、廉洁甘孜、应急管理部

●感谢:董臣

 
(文/田瑞琴)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发布者:田瑞琴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处理邮件:weilaitui@qq.com。
 

Copyright©2015-2025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869号

粤ICP备16078936号

微信

关注
微信

微信二维码

WAP二维码

客服

联系
客服

联系客服:

24在线QQ: 770665880

客服电话: 020-82301567

E_mail邮箱: weilaitui@qq.com

微信公众号: weishitui

韩瑞 小英 张泽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08:00 - 24:00

反馈

用户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