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鹏的铲球引起争议 文章来源:鹰眼看裁判
中超第四轮天津权健队对广州恒大队的焦点之战在周五提前打响,中国足协裁判部派出近期执法状态不错的石祯禄担任本场比赛的主裁判。最终,客场坐镇的广州恒大在被罚一名主力外援的情况下1比0战胜了天津权健。
本场比赛双方拼抢激烈,在比赛某些时段的攻防转换节奏也很快,同时还出现了红牌和罚球点球等情况。纵观全场比赛,执法本场比赛的裁判组表现不错,特别是裁判员跑动积极,判罚准确并遵循规则精神很好的引导了比赛顺利进行。
下面,鹰眼就本场比赛出现的三个关键判例,为大家简单回顾一下裁判员当时的表现。
恒大队前锋队员在前场罚球区右侧下底将球传到罚球区内中心附近,在攻守队员相互拼抢球时,球触碰到权健队倒地的4号队员手臂,裁判员哨哨,判罚球点球。



对于这个球,有人认为,权健队4号队员倒地时是背向球并且是球碰到他的手臂,裁判员不应判罚故意手球犯规。
何为“故意”手球?
“鹰眼”认为故意手球应该是主观的行为。这里的主观包括行动上的主观和思想上的主观。以此球为例,认为不是故意手球的依据是从表面上看该防守队员的手和手臂没有主动的去接触球。然而,事实上权健队4号队员倒地时,用手臂撑地,当球触碰到其手臂时,他没有及时将手臂移开而是有意继续用手肘压球,这个动作貌似是用手臂正常的位置(未扩大防守面积),但其真实意图是来实现阻挡对方传球。依据国际足联2017-18判罚故意手球指南,该后卫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愿意冒一定的风险来达到阻挡对方传球的目的属于故意行为,而他挡球用的是手臂,因此裁判员判罚球点球没有问题。
权健队将球传到前场左路,恒大队35号队员从权健队18号队员侧后方做铲球动作,随后权健队18号队员倒地,裁判员鸣哨并快速跑到犯规发生地点,出示黄牌警告了恒大队35号队员。

“有电视解说嘉宾认为,恒大队35号队员这个铲球动作应该被红牌罚下,不少球迷也觉得当场裁判员的黄牌属于降格处理。对于这个球的判罚,“鹰眼”支持裁判员的决定!看看比赛画面,当时恒大队35号队员做出滑铲动作是针对球去,其速度和力度不属于“使用了过分力量”或“使对方有受伤的危险”,同时对方18号队员出于自我保护意识,看到对方有滑铲动作及时跳起“让”对方从自己两腿间滑过(因与对方有一定的接触)并倒地,裁判员识别动作清楚,使用黄牌警告合理!
恒大队后场控球,此时位于中场附近的恒大7号队员阿兰,用肘击打权健队4号队员。

这个情况正好被距离不远的裁判员看到,裁判员鸣哨停止比赛同时出示红牌将打人队员罚令出场。

在无球情况下,恒大外籍队员用野蛮的方式故意肘击对方属暴力行为,裁判员直接出示红牌非常正确。类似的情况是足球场上绝对不允许和需要坚决制止的,临场裁判员能够严格执法,果断判罚,值得点赞。
以上是本场比赛出现的三个比较关键的判罚。
编后语
通过上述简单介绍和分析,鹰眼认为当值裁判员在运用规则理论和处理赛场实际情况非常得当。一场比赛关键判罚的准确性和合理性是评价一名裁判员是否优秀的重要因素。在此,鹰眼真心希望执法国内各级赛事的裁判员们再接再厉为2018赛季所有赛事添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