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抚顺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与夏季消防安全工作,8月24日,矿区大队成立专项检查组,深入辖区高层建筑在建工程开展检查工作。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检查了单位施工之前是否进行消防审核或审核备案、建设施工装修材料的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施工过程中使用电工焊工等特种工种人员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施工现场是否有供消防车直达每栋楼的消防通道;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给水、消防水带、水枪、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是否能够正常使用。检查中发现,工地存在杂物堵塞楼内疏散通道,外来车辆占用消防车道的情况,大队执法人员当场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强调:一是施工负责人要增强消防主体责任意识,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机构;二是要严格用火用电制度,严禁违章使用明火或使用质量不合格的电气设备;三是加强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努力提高其消防意识和防火能力;四是保证各消防通道通畅无阻。